发布日期:2026-05-07 10:37:34 大 中 小
津发改函〔2026〕24号
区政务服务办:
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认真做好2026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及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安排,我委配合贵单位办理黄长秋代表在区人大十八届八次会议提出第158号建议《关于在区政务办设立营商环境监督窗口持续优化全区发展生态的建议》,根据我委职能,现提出以下协办建议:
我委将配合区政务服务办统筹考虑在区政务办设立营商环境监督专窗可行性。对我委派驻大厅窗口工作人员,我委将加大教育力度,督促其依法履职,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避免我委派驻窗口工作人员发生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为广大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4月9日
(联系人:赵富平,联系电话:13883484567)
分享文章到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