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4-03 10:22:44 大 中 小
津发改函〔2025〕14号
黄林代表:
您好!您在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创建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土地试点的建议》(第87号建议)收悉。您在建议中指出珞璜镇合解村在云繤山以东约有200亩荒地、低效园林地,长期处于闲置状态,未有效利用有待盘活增效。建议由合解村自行包装项目,以“集体经济组织+公司运作”模式开展经营。针对目前我区普遍存在的问题,您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对您心系我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推动解决耕地撂荒老大难问题的切切之心,我们深表敬意。经区级有关部门共同商讨,现就您所关心的问题复函如下:
一、区级撂荒地整治情况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撂荒地整治工作,区农业农村委牵头扎实开展撂荒地复耕复种,通过村集体综合开发、发包市场主体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复耕等方式,累计盘活1.4万余亩撂荒地,实现经济收入超亿元,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全面协调发展。
二、支持开展撂荒地合理开发利用项目
(一)支持开展撂荒地利用项目。在不破坏耕地、不毁坏林地,不改变耕地用途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原则下,鼓励你们通过“集体经济组织+公司动作”模式实施项目和开展经营,此类项目采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的方式。如符合上级资金投入方向,可以申请争取上级资金补助。
(二)落实用地政策指导。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将加强撂荒地开发利用项目用地指导,对项目范围内利用撂荒地及低效园林地,明确指出“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合理解决土地权属问题,合理使用村民有承包经营权的土地,避免产生纠纷矛盾。
此复函已经我委袁伟主任审签。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农村撂荒地复耕复种工作的关心,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您对以上答复若有意见,请与区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科联系(联系人:赵富平;联系电话:81220416,13883484567),以便我委进一步改进工作。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3日
(联系人:赵富平,电话:81220416,13883484567)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
承诺落实时间 |
责任单位 |
1 |
支持合解村开展撂荒地利用项目备案。 |
2025年4月 |
区发展改革委 |
2 |
加强项目用地指导,合理使用村民有承包经营权的土地。 |
2025年4月 |
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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