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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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374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4-04-30 11:08:41

尊敬的朱琳代表:

您在区十八届人大第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启用镇街闲置粮站优化地方粮食储备的建议》(第374号)收悉,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区发展改革委牵头主办,区财政局协办,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市政府109次常务会议精神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粮食企业整合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7309号)及国家有关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规定,江津区政府所属的江津区粮食购销公司、江津区德感粮油食品厂等资产、债权债务、人员成建制整体无偿划转给重庆粮食集团。2016年,重庆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储备粮管理体制的批复》文件,将江津等15个区县的粮食公司整合整体划入重庆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江津区储备粮有限公司隶属于重庆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是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属市国有。由于体制原因,江津辖区内原乡粮站粮店的维修、投入、使用、管理由江津区储备粮公司负责。

我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牢固树立大粮食安全观,认真落实粮食储备工作,严格按国家标准采购、储备粮食,定期对粮食购销领域进行检查,目前,我区的储备粮管理规范、数量充足、质量良好、价格稳定、储存安全。

下一步,我委将根据《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0号)等有关规定,对辖区内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进行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对全区粮油仓储施备案管理。同时,在重要节点和时期,督促各粮油仓储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做好粮油仓储设施管理,保障储备粮油的数量和质量。

尊敬的朱琳代表此复函已经唐晓敏主任审签感谢您对江津粮食安全的关注和关心,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您对以上答复若有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425日         

(联系人:刘长庆,电话:81220627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承诺落实时间

责任单位

1

对全区粮油仓储进行备案管理。

2024.12

区发展改革委

2

全区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进行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

2024.12

区发展改革委

3

督促各粮油仓储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做好粮油仓储设施管理

2024.12

区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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