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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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476号建议办理意见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2-06-16 10:00:00

尊敬的杨远泉代表:

您在区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高起点制定石蟆等节点镇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建议》(第476号)收悉,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区发展改革委牵头主办,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交通局、区商务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商务委、区民政局等部门协办,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在百忙之中提出的关于高起点制定石蟆等节点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建议,事关石蟆镇的经济社会发展,我区将采纳到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计划中落实。按照全区规划编制程序,待江津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送审通过后,我们将有序启动石蟆镇等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通过镇域规划编制,统筹制定城镇功能布局、空间发展布局、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保护和城乡统筹发展事项。

另外,在与您沟通过程中,我们也提出了协同建设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加快完善节点小城镇的中心镇功能、探索生态优先的发展路径等具体思路,但是通过与协办部门的深入研究,认为这些具体事项需要通过编制规划来统筹安排,与您提出的制定石蟆等节点镇规划的建议不谋而合。我们将高度重视石蟆等节点镇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切实完善石蟆中心镇功能激发发展活力建设规模适度、生态优美、宜居宜业、特色鲜明的节点小城镇

尊敬的杨远泉代表,感谢您对江津发展的关注和关心,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此复函已经彭远华主任审签。您对以上答复若有意见,请与我委联系,以便我委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69

(联系人:曹杰,电话:8122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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