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9-23 14:43:44 大 中 小
为严厉打击招标投标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区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一、线索征集范围
房屋市政、交通、水利、通讯、农业、林业、能源等行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主要包括:
1.招标人明招暗定、先建后招、虚假招标、招小建大,通过化整为零或虚构涉密项目、应急项目等形式规避招标,不按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设置各类不合理限制,排斥限制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等行为;
2.招标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人员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违法违规行为;
3.投标人弄虚作假谋取中标,或通过租借资质、建立“投标联盟”等方式进行围标,有关企业出借资质帮助围标等行为;
4.评标专家收受或索取评标劳务报酬以外的财物,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私下接触、相互串通,不客观公正履行评标职责,或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等行为;
5.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怠于维护现场交易秩序,对违规行为不作提醒、记录,不及时将发现的违纪违法犯罪线索报告相关部门,违规行使审批、备案、处罚等行政监督职能,在处理招标投标有关事务过程中吃拿卡要、态度恶劣等行为;
6.招标代理机构网罗投标企业、评标专家,建立相对固定联络机制,帮助特定投标人中标等行为;
7.中标人将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企业实施,并收取管理费或提成等行为;
8.相关部门不履行法定职责,依法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等行为;
9.“标霸”“标王”“陪标专业户”等有组织地恶意竞标,操纵招标投标市场等行为;
10.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线索提供要求
1.线索材料应详细说明所涉及的项目名称、招标采购活动发生时间、相关单位名称及涉嫌违法违规的具体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线索提供人应如实提供线索,对所提供线索及证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3.已经被其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受理、进入司法程序、行政复议程序和仲裁程序的,不属于线索征集范围的问题。
三、线索提供方式
(一)线上线索反映渠道
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jjqztb@163.com。
(二)线下线索反映渠道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圣泉路99号
联系电话:023-81220404
欢迎各市场主体和群众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我委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并根据提供的线索,严格依法公正办理,切实维护好招标投标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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