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5-26 17:42:22 大 中 小
各有关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精神,按照《2025年度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重庆市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将对相关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通过随机抽取,重庆鸿森致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两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6家招标代理机构及其所代理的6个招标项目被确定为我区2025年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具体名单附后。
二、检查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9月30日,具体时间由检查组与检查对象协商确定,检查结果将及时公开。
三、请各招标代理机构高度重视,参考附件2的相关检查内容,做好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度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表
2.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度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记录表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26日
附件1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度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
检查对象表
序号 |
受检单位 |
受检项目名称 |
备注 |
1 |
重庆鸿森致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江津区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污水管网整治工程 |
|
2 |
重庆两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西部(重庆)科学城江津片区智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建市政道路(高山片区道路工程)、新建市政道路(津城首府西侧道路工程)监理 |
|
3 |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公共运输职业学院扩建项目(二期)智能化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 |
|
4 |
重庆恒璘工程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江津区鼎山街道骑龙山庄、凤凰路等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 |
|
5 |
重庆市江津区滨江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
江津区先锋镇椒乡社区及杨家店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 |
|
6 |
重庆蜀江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相府路、三通街和北固门片区老旧小区改造二期项目(第二次) |
附件2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度招标代理机构 | |||||
检查对象:(招标代理机构全称) | |||||
检查类别 |
序号 |
检查 |
检查内容 |
检查依据 |
检查情况 |
执业条件 |
1 |
法人资格 |
是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能力 |
1.标法第十三条 |
口是□否 |
2 |
隶属关系 |
是否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
1.标法第十四条 |
口是□否 | |
3 |
营业场所 |
是否具备独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且与管业执照登记一致。在渝分支机构的相关授权和登记情况是否完善。 |
1.标法第十三条 |
口是□否 | |
4 |
从业人员 |
是否拥有不少于15名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开标、评标等相应能力的专业人员。 |
1.标法第十三条 |
口是□否 | |
5 |
内控管理 |
是否建立内部人员行为准则及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纪律制度并执行。 |
1.市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第八条 |
口是□否 | |
招标组织 |
6 |
代理合同 |
是否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
1.国条例第十四条 |
口是□否 |
7 |
业务转包 |
是否存在以他人名义或者允许他人借自己名义承接招标代理业务,或者存在转让、拆分招标代理业务。 |
1.市条例第十三条 |
口是□否 | |
8 |
招标方式 |
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是否符合审批、核准的情形。 |
1.标法第十五条 |
口是□否 | |
9 |
招标文件编制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是否依规使用市发改委牵头制定的标准招标文件。 |
1.市条例第十五条 |
口是□否 | |
10 |
招标文件内容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最高限价、资格审查方式、评标方法等设定是否符合规定。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是否载明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是否载明异议受理的渠道和方式。 |
1.市招标监督办法第十三条、十四条、十五条、四十三条 |
口是□否 | |
11 |
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告是否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补遗答疑等信息是否依法公开。 |
1.标法第十六条 |
口是□否 | |
12 |
时限规定 |
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发出、异议答复、澄清修改等与投标截止时间的间隔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
1.标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 |
口是□否 | |
13 |
排斥行为 |
是否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情形。 |
1.标法第十八条 |
口是□否 | |
标中管理 |
14 |
投标限制 |
是否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或者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 |
1. 国条例第十三条 |
口是□否 |
15 |
开标组织 |
是否依法在交易场所组织开标,是否违法接收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 |
1.标法第二十八条、三十四条、三十五条、三十六条 |
口是□否 | |
16 |
评标组织 |
是否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是否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必需的信息。 |
1.标法第三十七条 |
口是□否 | |
17 |
干涉评标 |
是否提供与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不一致的评标标准、方法、细则(采用电子招投标的,评标参数设置与评标办法不匹配),是否存在干涉资格审查或者评标。 |
1.标法第三十八条 |
口是□否 | |
18 |
评标结果公示 |
是否依法公示中标候选人及相关信息。 |
1. 国条例第五十四条 |
口是□否 | |
19 |
中标确认 |
是否依法及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抄送行业主管部门。 |
1.标法第四十条、四十五条 |
口是□否 | |
标后管理 |
20 |
保证金收退 |
投标保证金(保函)收取和退还是否依规完成。 |
1. 国条例第三十一条、三十五条、五十七条 |
口是□否 |
21 |
合同签订 |
是否依法及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
1.标法第四十六条 |
口是□否 | |
22 |
异议处理 |
对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质疑),是否认真核査、依法处置、及时答复。 |
1. 国条例第二十二条、四十四条、五十四条 |
口是□否 | |
23 |
档案管理 |
是否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报告,是否对招投标活动形成的资料整理归档并妥善保存。 |
1.市条例第三十八条 |
口是□否 | |
24 |
义务履行 |
对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行为,是否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
1.市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第八条 |
口是□否 | |
检查对象配合情况 |
是否存在下列行为之一:(一)拒绝执法检查人员进入被检查场所的;(二) 拒绝或者不如实或者不按要求向执法检查人员提供相关材料的;(三)其他阻挠、妨碍检查工作,致使检查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 |
口是□否 | |||
检查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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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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