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2-28 17:31:55 大 中 小
一、2023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情况
(一)审查机制建设情况。一是按照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及我委重新修订印发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方案》(津发改〔2022〕120号),我委认真落实审查流程,明确了填报公平竞争审查表规范性要求,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政策文件必须由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方可发布实施,进一步规范了委内公平竞争审查程序,使我委在起草政策文件过程中严格标准进行自我审查,切实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二是发挥区发展改革委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全面加强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的总体指导,体制改革科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我委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三是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明确由体改科具体负责我委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结果反馈,今年以来未收集到关于公平竞争审查方面的投诉举报事项。
(二)政策措施审查情况。按照督查工作要求,我委迅速对2023年以来出台的政策文件进行了自查清理。截至目前,由区发展改革委起草出台(含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代拟文件及与其他部门联合印发文件)的文件共288件。其中,启动公平竞争审查程序的政策文件为15件(含印发废止文件1份,废止2份规范性文件),均未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各项标准,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审查结论均为可实施。
(三)宣传培训情况。严格按照国务院、市政府安排部署以及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通过召开党组会、职工大会传达学习及自学等形式,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工作规范(试行)》以及市政府、区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等重要文件,加强政策宣传贯彻和解读,提高全委干部职工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提升工作人员审查能力和水平,扎实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地实施。2023年9月26日,组织新调整岗位科室负责人、新招录及新调入工作人员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培训会,学习《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市场体系建设中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督查整改取得实效的典型案例》,对我委公平竞争审查提出工作部署,并按照新的工作要求修改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方案。
(四)审查流程及人员配置情况。我委公平竞争审查采取“谁起草、谁审查”原则,审查流程首先由起草科室对政策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初审,分管领导确认是否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并签署审核意见,体制改革科负责对初审结论进行复核并签署意见,最终政策文件由主要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同意后,委办公室编制文号予以发布实施。委内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由体制改革科(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人员2名)统筹开展,具体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负责复核公平竞争审查初审结论,依申请审核规范性文件。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方面公平竞争审查涉及领域点多面广,工作人员对相关涉及市场主体政策制定的素质和能力要求较高。但是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及对政策把握还缺乏全面系统的认知,公平竞争审查业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国家、重庆及我区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越来越重视,涉及的工作也越来越多,这对我们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要求,但我委现有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工作力量尚不足以满足工作需要,有必要进一步充实力量、提升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区发展改革委将加强与区级部门联席会议的沟通联系,希望能更多的参加区内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并采取邀请专家授课等方式,切实提高我委公平竞争审查水平和质量。结合本次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进一步完善我委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压实政策文件起草科室的主体责任,加强工作人员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着力提高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执行力,切实做到未经审查不得制发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
2023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
(统计截止时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29日)
单位名称 |
增量审查情况 |
存量清理 |
举报线索处理数量 |
内部审查机制建立情况 |
审查人员数量 |
宣传培训情况 |
是否开展第三方评估 |
工作亮点 |
备注 | |||||
审查数量(件) |
修改调整(件) |
例外规定(件) |
清理数量(件) |
修订(件) |
废止数量(件) |
例外规定保留(件) | ||||||||
区发展改革委 |
15 |
0 |
0 |
3 |
0 |
已建立 |
2 |
已组织开展专题培训 |
否 |
出台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目录清单
填表时间:2023年12月29日
序号 |
文件名称 |
类别 |
发布机关 |
文号 |
发布 时间 |
内容摘要 (清理理由) |
处理意见建议 |
完成 时间 |
备注 |
1 |
关于重庆市江津区津兴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交易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
区发展改革委 |
津发改〔2023〕11号 |
2023.02.28 |
|||||
2 |
关于严格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程序的通知 |
区发展改革委 |
津发改〔2023〕16号 |
2023.03.02 |
|||||
3 |
关于中山古镇至爱情天梯观光车票价的批复 |
区发展改革委 |
津发改〔2023〕22号 |
2023.03.29 |
|||||
4 |
关于发布《重庆市江津区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3版)》的公告 |
区发展改革委 |
津发改〔2023〕24号 |
2023.04.03 |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1版)的公告》(津发改委〔2022〕16号)同时废止 |
||||
5 |
关于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领域投标保证金收退工作的通知 |
区发展改革委 |
津发改〔2023〕28号 |
2023.04.19 |
|||||
6 |
关于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育才中学校高中学生住宿收费标准的批复 |
区发展改革委 |
津发改〔2023〕53号 |
2023.06.27 |
|||||
7 |
关于重庆市江津中学滨江校区高中学生住宿收费标准的复函 |
区发展改革委 |
津发改〔2023〕54号 |
2023.06.27 |
|||||
8 |
关于核定重庆工商学校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的通知 |
区发展改革委 |
津发改〔2023〕68号 |
2023.08.11 |
|||||
9 |
发改委、交通局、农业农村委、水利局四个部门关于印发江津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23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
区发展改革委 |
津发改〔2023〕76号 |
2023.08.24 |
|||||
10 |
关于重庆市江津区京师实验学校高中学费试行标准的批复 |
区发展改革委 |
津发改〔2023〕77号 |
2023.08.29 |
|||||
11 |
关于核定重庆市江南职业学校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的通知 |
区发展改革委 |
津发改〔2023〕78号 |
2023.08.30 |
|||||
12 |
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区发展改革委 |
津发改〔2023〕85号 |
2023.09.22 |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废止《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文件备案流程的通知》(津发改规范〔2022〕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的通知》(津发改规范〔2022〕4号) |
||||
13 |
关于核定江津区珞璜镇珞璜社区殡仪服务站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
区发展改革委 |
津发改〔2023〕87号 |
2023.10.07 |
|||||
14 |
关于核定江津区大旗山殡葬服务中心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
区发展改革委 |
津发改〔2023〕88号 |
2023.10.07 |
|||||
15 |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江津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江津区居民燃气工程安装收费 有关问题的通知 |
区发展改革委 |
津发改规范〔2023〕1号 |
2023.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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