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7-27 16:32:36 大 中 小
重庆市江津区***(单位)
关于申请审批***项目可研的函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项目决策依据,年度计划、会议纪要、区领导签批或资金文件等),***单位已编制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表,项目资金等主要建设条件已落实,按照简化审批程序和报批文件相关规定,现向贵委申请办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表审批。
一、*********(简要介绍项目建设背景、项目法人责任制实施方案、概述项目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项目概况:概述项目基本情况(包括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地点、建设方案、项目建设管理代理制(仅限项目法人为国家机关或者事业单位的公益性项目))。
三、项目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投资***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
四、项目招投标情况:包括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及招标组织形式等内容。
五、前置要件办理情况:项目选址意见书及用地预审(环评、通航、行洪论证等,若有则填)。
六、该项目相关建设内容未履行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程序,项目资金已落实,建设条件已具备,且未开工建设。
现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表及相关附件资料承报贵委,请予以审批。
附件: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表
2. ***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3.项目建设管理代理协议(如有)
……
重庆市江津区*****(单位)
20**年**月**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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