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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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28 09:50:00

2022年,区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国家、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开创发展改革工作新局面

我委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通过中心组系统全面学、党组会及时跟进学、各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联系实际学,在全委开展为期2天的专题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到发展改革各项工作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目标要求,秉承“谋规划、当参谋,促项目、稳投资,争资金、推改革,强监管、抓民生”的工作思路,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要战略,紧扣“十四五”规划纲要,坚持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是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建立由委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二是委主要负责人坚持对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部署,主持召开会议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等依法行政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讨论,明确法治建设重点工作、行政执法等重要事项要抓好落实、注重实效。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依法行政工作重大问题。三是主持召开招投标案件审理委员会会议7次,审理案件18起,重点查处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江津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四是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津发改〔2022121号),部署我委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切实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助力。五是建立学法学纪常态化机制,主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10多部党规,形成学法用法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通过职工大会组织学习了《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把学法用法工作作为机关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全面落实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负面清单制度,印发实施《关于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发改委〔202245号),建立我区提升市场准入效能工作机制,印发《关于建立江津区提升市场准入效能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津发改委〔202270号),每季度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排查归集工作。

2、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牵头开展企业合法权益受损情况调查,配合市级部门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积极探索研究依法依规对企业合法权益进行救济补偿的路径方法,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经清理,我区共梳理上报15项企业合法权益补偿救济事项。

3、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重大投资项目审批的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与集体讨论相结合的行政决策程序,确保行政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民主性。贯彻执行《重庆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

(二)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1、强化信用信息归集水平。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信用信息归集上报工作的通知》(津信用办发〔20222号),明确要求各部门在深入落实“双公示”工作基础上,在730日前,全量补报自202211日至今的特定信用信息,组织区级有关部门开展业务培训,共归集信用信息241.85万条,其中双公示信息22.60万条。

2、优化提升信用修复效能。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件要求,持续实施关于开展江津区公共信用信息异议处理及信用修复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便利失信主体开展信用修复,提高修复效率,减少因信用问题带来的不良影响,组织全区企业开展政府公益性信用修复培训,召集区级相关部门进园区开展信用修复宣传。

3、全面推进精准有效监管。积极创新监管理念,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评价结果等为依据,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在劳动用工、税务、律所管理、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等16个领域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评级高的企业优先进行行政事项审批、优先安排专项资金补助,实行免打扰、少检查的监管措施;将信用评级低的企业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形成震慑效果。

4、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切实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防止“新官不理旧账”。对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进行,并对企业和投资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开展政务诚信监测评价和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全面梳理政府对企业失信事项,依法依规提出限期解决措施。持续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加强对新增拖欠、恶意拖欠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开展公务员诚信教育宣传活动。全区无行政机构被处罚、无失信被执行人涉政府机构、无“新官不理旧账”等政务失信行为。

5、依法依规实施信用奖惩。全面推动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将信用查询嵌入31个区级部门的办公系统,做到“逢办必查、应查必查、联合奖惩、实时反馈”,重点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府性资金项目安排、国有土地出让、评先评优、融资授信等领域开展联合奖惩,对诚信典型主体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优先提供公共服务便利;依法依规将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归集到“信用中国(重庆江津)”网站进行公示。全区在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中,查询信用主体184517次,触发联合奖惩3440次,反馈至市信用平台3440次。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重大投资项目审批的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与集体讨论相结合的行政决策程序,保证行政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民主性。聘请循源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委常年法律顾问,在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重大政策措施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行政争议案件处理、法律文书草拟、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等内容事项,先请法律顾问审查把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和助手作用,为全委的各项工作提供法律支持。

2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公开,按照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总体要求,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透明化。将全委的概况、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信息在网上公开发布。2022年,通过委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40条。持续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全年办理依申请公开4件,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3、强化合法合规性审查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持续实施我委《关于印发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制度文件,并对《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文件备案流程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不合规的,不予审议或制定出台。迎接江津区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按照评估要求,准确提供了我委公平竞争审查体制机制文件、宣传培训情况、审查报告和37份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文件,经评估,我委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整体较好。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行政执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规范行政处罚处理程序,实行行政处罚案件和处理案件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全过程记录;严格按照重庆市印发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对案卷开展检查,规范文书制作,相关法律问题及时咨询法律顾问,规范招投标执法行为。

2、强化招投标监管。强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备案管理,加强对招投标各方主体的业务指导,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促进招标人依法履行招标采购主体责任,进一步保障公平公正。2022年,我委共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8件,对11家投标人、5名评标专家进行了不良行为信用记分处理;对1家投标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4.43万元;对1家代理机构、1名评标专家进行了谈话提醒。

3、加强物业、停车收费监管。制定收费行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计划,开展物业、停车服务收费情况监管,未发现乱收费行为;在区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公布物业、停车收费等价格政策,督促收费单位做好明码标价、价格服务和政策解释工作;按程序审批公共停车服务及小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其中,公共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资料报备16家,小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资料报备8家;全面做好物业收费、停车收费事中事后监管和专项检查工作。

4、切实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将粮食质量安全纳入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压实镇街粮食安全属地责任。加强政策性粮食质量监管,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督促承储企业严格执行粮食出入库必检项目,未经检测合格的粮食严禁纳入政策性粮食储备或流入口粮市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政策性粮食数量和品质年度检测,检测结果均为合格。开展新收获粮食质量监测,在石蟆、白沙等镇抽取粮食样品38份,监测结果均为合格。强化超标粮食处置监管,及时将江津区储备粮公司购买粮食中发现的超标粮食情况函告璧山发展改革委,及时组织销售企业按程序召回超标粮食,未流入口粮市场。开展秋粮收购检查,会同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对备案收购企业开展专项核查,督促各企业严格落实国家粮食质量标准,配备质量检测设备,收购一批监测一批,未发现超标粮食流入加工环节。

5、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我委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2022年,组织开展双随机联合抽查2项、内部抽查1项,对抽取的5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2粮食企业,针对节能审查落实情况、粮食收购资格等事项开展专项抽查,整个过程规范有序、全程留痕,并检查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公开。

6、合理合法做好信访稳定工作。一是稳妥处理白沙镇属困难集体企业职工安置、永兴供销社遗留问题处置工作;二是统筹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协助开展长江机械厂改制工作;三是协调处理建达商贸退休职工等信访问题,现场接待上访群众80余人次;四是依法受理并及时答复“互联网+政务”、市政府公开信箱、信访信息系统、掌上信访和网络问政等网上信访46件,按时办结率100%,做好干部接访下访系统日常维护工作。

(五)统筹推进狠抓落实。

1、强化责任落实。结合《重庆市江津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以及《江津区创建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到相关科室,进一步夯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着力开展“八五”普法教育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2、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按照区司法局要求,统一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每年度不少于60学时的法律知识培训、网上学法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认真开展执法人员网上培训、考试以及证件核发工作,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确保执法人员统一证件、持证上岗。

3、注重法治宣传。积极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月宣传活动,采用微信、视频展播、网上答题等多种形式开展各类普法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相关业务科室的普法职责。持续开展“八五”普法活动,有效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结合“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江津在行动”“法治宣传月”“节能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世界粮食日及粮食安全宣传周”等特定时间点,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节能减排、粮食安全等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提升群众对相关政策法规的了解;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制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彻底整治“中梗阻”具体措施》,以典型的案例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主题学习宣传活动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委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

1、法治学习的深度有待加强。虽然每年度将法治学习纳入学习计划并扎实开展学习,但是在学习的深度上仍有欠缺,学习内容的安排还不够系统,对法治思维的培养还有不足。

2、依法行政意识还有欠缺。部分执法人员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3、普法宣传形式较为单一。由于普法力量不足,普法培训主要按工作计划部署展开,宣传形式主要是灌输式,互动式、沉浸式普法较少。宣传内容主要以法律法规条文为主,以案释法等方式较少。

五、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一)强化机关普法学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持续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发挥领导领学促学作用。健全党员干部日常学法制度,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党员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二)妥善应对行政争议。全力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对工作,加强风险预判提示,推动依法行政,避免重大风险。加强诉讼案件分析,梳理履职过程中的典型性、普遍性法律风险点,及时预警潜在的风险隐患。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同管理及公平竞争审查要求,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全面提高执法能力,确保公正文明执法。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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