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381733959972Y/2026-00055 | [ 发文字号 ] | 津发改审〔2026〕20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6-01-29 | [ 发布日期 ] | 2026-02-05 |
发布日期: 2026-02-05 10:09:03
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发展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调整江津区德感组团南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的函》(德感园函〔2026〕2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经我委(津发改审〔2026〕1号)文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512-500116-04-01-137507),现因项目规划调整,你单位申请调整项目建设相关内容,经研究,原则同意所请,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同意将该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调整为项目涉及315户940人。新建城中村内部联通道路约1624.6m,新增停车位226个,加装充电桩68个,配套人行道约8320㎡,完善绿化工程约10242.04㎡、照明设施116盏、消防设施17处等基础配套设施。
二、同意将项目总投资由7910.03万元调整为11450.5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620.9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284.34万元,基本预备费545.26万元。
三、该文件与原批复文件(津发改审〔2026〕1号)配套使用,未尽事宜以原批复文件为准。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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