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381733959972Y/2026-00054 | [ 发文字号 ] | 津发改审〔2026〕19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6-01-29 | [ 发布日期 ] | 2026-02-05 |
发布日期: 2026-02-05 10:07:44
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调整江津区四屏四面场片区城中村改造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的函》(四管函〔2026〕1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经我委(津发改审〔2026〕9号)文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512-500116-04-01-177129),现因项目实际建设需要,申请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经研究,原则同意所请,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同意将该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调整为项目位于四屏镇四面场社区,改造文化广场4603平方米、公共绿化1150平方米,道路及人行道12170平方米、破损墙面排危约3.21万平方米,外窗改造4138.5平方米,完善电网入盒、照明设施、垃圾箱等附属配套设施。
二、同意将该项目总投资调整为313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65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73万元,基本预备费205万元。
三、该文件与原批复文件(津发改审〔2026〕9号)配套使用,未尽事宜以原批复文件为准。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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