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381733959972Y/2026-00007 | [ 发文字号 ] | 津发改审〔2025〕363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5-12-30 | [ 发布日期 ] | 2026-01-14 |
发布日期: 2026-01-14 09:54:48
重庆市江津区住房保障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调整南华小区消防设施设备及配套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建设内容的函》(津住保函〔2025〕1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经我委(津发改审〔2025〕253号)批复可研(项目代码:2508-500116-04-05-379948),现因项目实施需要,你单位申请调整建设内容,经研究,原则同意所请,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同意将该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调整为项目主要改造范围为南华小区A组团、B组团、D组团、E组团,主要建设内容为泵房、喷淋、消火栓系统改造面积约48000m²,暖通工程改造面积约1200m²,防火门更换约3350m²,新建生化池约600m³,新建消防水池一座,其他涉及电气工程、监控工程、柴发机房、外墙改造、停车场及室外工程等内容。
二、该文件与原批复文件(津发改审〔2025〕253号)配套使用,未尽事宜以原批复文件为准。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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