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531 | [ 发文字号 ] | 津发改审〔2025〕356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5-12-23 | [ 发布日期 ] | 2025-12-29 |
发布日期: 2025-12-29 10:50:12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重庆枢纽港产业园山地农机智慧装备产业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津珞园函〔2025〕28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为填补园区载体缺口,提升产业协同能级,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509-500116-04-01-794915。
三、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业园发展中心。
四、项目建设地点:江津区枢纽港产业园珞璜片区。
五、建设规模、标准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利用枢纽港工业组团地块新建山地农机智慧装备产业区配套基础设施,包括新建一座农机零部件仓储物流中心及物流堆货场,净用地面积26231平方米,其中农机零部件仓储物流中心,用地占地面积13946平方米,建筑面积8022平方米;农机零部件物流堆货场,用地占地面积12285平方米;新建一处现代农业机械整装标准化厂房,用地面积20386平方米,建筑面积12306平方米;新建产业园配套连接道路3966米,其中园区大道北段2022米,津东路462米,汴家路1482米。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7273.4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14280.3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713.64万元,基本预备费1279.52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
七、建设工期:12个月。
八、招标核准:详见附表。
九、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次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附件: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2025年12月23日
附件
重庆枢纽港产业园山地农机智慧装备产业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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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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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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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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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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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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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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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及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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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2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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