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524 | [ 发文字号 ] | 津发改审〔2025〕349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5-12-22 | [ 发布日期 ] | 2025-12-29 |
发布日期: 2025-12-29 10:40:19
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西江、紫荆、沈家地等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几江办函〔2025〕221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项目区域群众居住环境,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512-500116-04-01-816697。
三、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办事处。
四、项目建设地点:江津区几江街道小西门社区、桥南社区、四牌坊社区和南门社区辖区内。
五、建设规模、标准及主要建设内容:
地面改造约39588平方米、排水管网改造约4738米、化粪池清掏约97个、消防管网改造约224米、安装庭院灯110盏、修树213株、移栽乔木56株、安全护栏1060米、环境工程1113平方米、停车棚414平方米、门卫室改造2座,同时配套建设围墙工程、健身休闲设施、便民服务设施、垃圾箱等。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326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60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10万元,基本预备费15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筹。
七、建设工期:12个月。
八、招标核准:详见附表。
九、结合区政府办公室(〔2021〕51号)工作抄告精神,该项目实行建设管理代理制,其代理单位为重庆市江津区振兴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次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附件: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2025年12月22日
附件
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西江、紫荆、沈家地等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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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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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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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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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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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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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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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及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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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2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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