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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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524 [ 发文字号 ] 津发改审〔2025〕349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5-12-22 [ 发布日期 ] 2025-12-29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西江、紫荆、沈家地等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可研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12-29 10:40:19

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办事处

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西江、紫荆、沈家地等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几江办函2025221)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改善项目区域群众居住环境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512-500116-04-01-816697

三、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办事处

四、项目建设地点江津区几江街道小西门社区、桥南社区、四牌坊社区和南门社区辖区内

五、建设规模、标准及主要建设内容

地面改造约39588平方米、排水管网改造约4738米、化粪池清掏约97个、消防管网改造约224米、安装庭院灯110盏、修树213株、移栽乔木56株、安全护栏1060米、环境工程1113平方米、停车棚414平方米、门卫室改造2座,同时配套建设围墙工程、健身休闲设施、便民服务设施、垃圾箱等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326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60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10万元,基本预备费15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筹

七、建设工期:12个月

八、招标核准详见附表

九、结合区政府办公室(〔202151号)工作抄告精神,该项目实行建设管理代理制,其代理单位为重庆市江津区振兴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次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附件: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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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西江、紫荆、沈家地等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







重要材料及设备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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