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522 | [ 发文字号 ] | 津发改审〔2025〕347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5-12-22 | [ 发布日期 ] | 2025-12-29 |
发布日期: 2025-12-29 10:37:06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江津区G210线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津路中心函〔2025〕114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区领导对《关于开启动江津区G210线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建设的请示》(公文办件〔2025〕8823号)签批意见,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为消除项目区域道路安全隐患,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512-500116-04-01-568794。
三、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公路事务中心。
四、项目建设地点:江津区G210线巴南界至綦江界段。
五、建设规模、标准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长度 29.019km,起于G210线巴南界(桩号K2293+007),止于G210线綦江界(桩号为K2322+026),公路等级为二级,主要实施内容包括交通标志、标线、护栏、视线诱导设施、抗滑薄层、弯道会车系统等。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737.5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50.8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1.62万元,基本预备费35.12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
七、建设工期:6个月。
八、招标核准:详见附表。
九、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次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附件: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22日
附件
江津区G210线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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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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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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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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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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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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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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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及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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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2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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