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520 | [ 发文字号 ] | 津发改审〔2025〕345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5-12-22 | [ 发布日期 ] | 2025-12-29 |
发布日期: 2025-12-29 10:31:18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江津区S547线K104+540-K104+640段公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津路中心函〔2025〕102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区领导对《关于启动江津区S547线K104+540-K104+640段公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的请示》(公文办件〔2025〕8796号)签批意见,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为消除项目区域道路安全隐患,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512-500116-04-01-167272。
三、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公路事务中心。
四、项目建设地点:江津区油溪镇。
五、建设规模、标准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对该100米长路段堵塞损坏边沟进行清理后新建100米长内空为50cm*50cm的C20砼边沟,其中K104+560-K104+604共44米长路段边坡保留1米宽碎落台,按1:0.5坡比放坡至坡顶,用非爆破液压开方和人工清理多余土石后,整体边坡再清理20cm厚边坡浮石,新建12cm厚C25砼喷射混凝土边坡,边坡上种植油麻藤装饰绿化,现状警示标志牌拆除后恢复安装。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99.0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4.6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9.68万元,基本预备费4.72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
七、建设工期:2个月。
八、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次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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