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514 | [ 发文字号 ] | 津发改审〔2025〕344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5-12-16 | [ 发布日期 ] | 2025-12-17 |
发布日期: 2025-12-17 15:02:44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重庆市江津区智能产业园基础设施升级完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津滨集团函〔2025〕32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为填补园区载体缺口,提升产业协同能级,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506-500116-04-01-309362。
三、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江津工业园。
五、建设规模、标准及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标准厂房占地约130亩,建筑面积约110000平方米,改造约23600平方米配套服务设施,改造配套道路约2.3公里等。 (1)智能化标准厂房 新建标准厂房占地约130亩,建筑面积约110000平方米,形成满足智能生产要求的高品质产业空间。 (2)配套服务设施装饰装修工程 改造闲置23600平方米配套服务设施,完善装饰装修,形成集智能制造创新孵化、工业文化展示、工业文创等功能的高品质产业服务空间。 (3)配套服务设施室外完善工程 完善2.36万平方米配套服务设施的室外相关工程,含室外配电、给排水、环境整治等。 (4)园区路网提升工程 改造配套道路约2.3公里。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38779.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028万元,基本预备费4192.6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及自筹。
七、建设工期:24个月。
八、招标核准:详见附表。
九、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次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附件: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2025年12月16日
附件
重庆市江津区智能产业园基础设施升级完善工程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 |
√ |
||||
|
设计 |
√ |
√ |
√ |
||||
|
施工 |
√ |
√ |
√ |
||||
|
监理 |
√ |
√ |
√ |
||||
|
重要材料及设备 |
√ |
√ |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16日 | |||||||
分享文章到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