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507 | [ 发文字号 ] | 津发改审〔2025〕337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5-12-17 | [ 发布日期 ] | 2025-12-17 |
发布日期: 2025-12-17 14:50:10
重庆工商学校: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重庆工商学校护理、幼教专业实训基地分隔改造项目可研的函》(工商校函〔2025〕44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为补齐实训资源短板,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511-500116-04-01-893913。
三、项目法人:重庆工商学校。
四、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工商学校校园内。
五、建设规模、标准及主要建设内容:
对智能制造工业机器人应用公共实训基地三~六楼分隔改造,面积约9880㎡,涉及室内墙体分隔、吊顶、室内地坪漆等。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34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1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5万元,基本预备费2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七、建设工期:3个月。
八、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次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3日
分享文章到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