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505 | [ 发文字号 ] | 津发改审〔2025〕335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5-12-03 | [ 发布日期 ] | 2025-12-17 |
发布日期: 2025-12-17 14:46:40
重庆市江津区柏林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柏林镇东四路加宽工程可研的函》(柏林府函〔2025〕118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区领导对《关于实施柏林镇东四路加宽工程的请示》(公文办件〔2025〕6998号)签批意见,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项目区域通行条件,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511-500116-04-01-728677。
三、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柏林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江津区柏林镇东胜村。
五、建设规模、标准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选址于江津区柏林镇东胜村,起于G212,止于四屏连接线,全长约3.882公里,原有公路为C30水泥混凝土面层,宽4.5m,本次在道路有利位置加宽1-2米,同步完善边沟、涵洞、安防设施等。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29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4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0万元,基本预备费12.5万元。资金来源为区级补助资金及自筹。
七、建设工期:3个月。
八、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次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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