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482 | [ 发文字号 ] | 津发改审〔2025〕292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5-11-28 | [ 发布日期 ] | 2025-12-17 |
发布日期: 2025-12-17 10:47:26
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江津区几江街道五举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可研的函》(几江办函〔2025〕188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项目区群众农业产业用水问题,推进乡村振兴,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511-500116-04-05-291814。
三、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办事处。
四、项目建设地点:江津区几江街道五举村。
五、建设规模、标准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是维修整治山坪塘2口,主要整治内容为清淤、维修整治大坝及放水设施等。二是新建排水沟约1.2km,维修改造提灌站一座并配套约800m输水管道。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5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4.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6万元,基本预备费2.5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三峡移民后扶资金。
七、建设工期:3个月。
八、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次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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