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481 | [ 发文字号 ] | 津发改审〔2025〕290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5-11-28 | [ 发布日期 ] | 2025-12-17 |
发布日期: 2025-12-17 10:45:59
重庆市江津区西湖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江津区西湖镇水庙村富硒农作物灌溉设施建设项目可研的函》(西湖府函〔2025〕132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项目区群众灌溉用水问题,推进乡村振兴,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511-500116-04-05-756456。
三、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西湖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江津区西湖镇水庙村。
五、建设规模、标准及主要建设内容:
恢复道角提灌站,恢复配电房,重新安装两台潜水泵(一用一备),铺设400mDN110PE100-1.6MPa上水管道;铺设2260mDN110PE100-1.6MPa和450mDN75PE100-1.6MPa将水输送至灌区进行灌溉,管道沿途设置相应三通。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37.0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1.8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25万元,基本预备费2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水利专项资金及业主自筹。
七、建设工期:6个月。
八、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次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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