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457 | [ 发文字号 ] | 津发改审〔2025〕310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5-11-25 | [ 发布日期 ] | 2025-11-27 |
发布日期: 2025-11-27 15:12:23
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关于申请审批白沙镇万年海水库产业发展道路工程可研的函》(白沙府函〔2025〕261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区领导对区交通运输委《关于调整2025年部分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计划的请示》(公文办件〔2025〕6719号),签批意见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项目区域群众出行条件,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511-500116-04-01-938284。
三、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白沙镇东山社区、永兴镇黄庄村。
五、建设规模、标准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包含主线及支线两部分组成。其中,主线起于万年海水库大坝,止于团山堡;支线起于砖厂,止于加压站,长约2公里,道路路基宽度4.5米,5厘米厚碎石调平层,20厘米厚C30水泥混凝土面层,每公里设置错车道不少于3个,设置混凝土边沟,最大纵坡不得超过12%。按规范设置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299.9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79.0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6万元,基本预备费14.28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补助及自筹。
七、建设工期:3个月。
八、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次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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