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455 | [ 发文字号 ] | 津发改审〔2025〕308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5-11-25 | [ 发布日期 ] | 2025-11-27 |
发布日期: 2025-11-27 15:08:51
重庆市江津区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江津区城乡供水一体化-新油溪水厂(一期)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津水环境函〔2025〕4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城乡供水保障水平,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511-500116-04-01-947365。
三、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江津区溪镇大坡村。
五、建设规模、标准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水厂1座,水厂规模3万m³/d,考虑5%自用水。根据原水水质特点,对比出水水质指标,净水工艺拟采用配水井→管道混合器→网格絮凝斜管沉淀池→V型滤池→清水池消毒后经过加压泵站送水,保证出水水质;泥水处理工艺采用排泥水及废水回收池→污泥浓缩池→污泥平衡池→脱水机房脱水后外运。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约9458.2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三峡后续项目专项资金及自筹。
七、请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前期论证,严格落实相关规范要求,尽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程序报送审批。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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