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452 | [ 发文字号 ] | 津发改审〔2025〕305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5-11-24 | [ 发布日期 ] | 2025-11-27 |
发布日期: 2025-11-27 15:04:30
你司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江津区李市镇移民安置区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李市府函〔2025〕104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该项目经(津发改审〔2024〕158号)批复项目建议书,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江津区李市镇移民安置区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项目代码:2408-500116-04-05-135956。
二、项目法人及工期
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人民政府;
建设工期:12个月。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移民生产道路拓宽及人行道硬化0.67km;2.新建人行桥1座;3.移民区人行道改造8500㎡;4.亮化工程更换路灯200盏;5.改扩建农村饮水管网29.5km;6.改建提灌站2座;7.山坪塘整治1座;8.取水口整治1处;9.河道环境整治及护岸工程各1处。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392.2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23.8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55.43万元,移民环境部分费用95万元,基本预备费117.93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业主自筹。
五、招标核准
见附表。
六、其他事项
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次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附件: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24日
附件
江津区李市镇移民安置区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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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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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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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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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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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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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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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及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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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2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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