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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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451 [ 发文字号 ] 津发改审〔2025〕304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5-11-20 [ 发布日期 ] 2025-11-27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四屏镇凤屏路道路隐患治理工程项目

发布日期: 2025-11-27 15:03:06

重庆市江津区四屏镇人民政府:

镇报《关于申请审批四屏镇凤屏路道路隐患治理工程项目可研的函》(四屏府函2025139)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解决四屏镇周边群众出行安全和大四面山环线游客旅行安全问题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2511-500116-04-05-690317

三、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四屏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四屏镇凤屏路。

五、建设规模、标准及主要建设内容

对凤屏路沿线约16处风化边坡进行整治,整治方式为边坡清坡,边沟疏通后,新建C25砼格构梁,12cmC25砼喷射混凝土,坡顶新建C25砼排水沟引走排水等。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399.5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56.0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4.47万元,基本预备费19.03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单位自筹

七、建设工期:10个月

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次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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