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当前位置: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许可>行政许可办理结果

[ 索引号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450 [ 发文字号 ] 津发改审〔2025〕303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5-11-20 [ 发布日期 ] 2025-11-27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滨江新城排污设施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11-27 15:01:47

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发展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调整滨江新城排污设施工程项目建设内容的函》(津德园函2025191)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经我委津发改审〔2023379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因项目实施需要,经区住房城乡建委同意,你单位申请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经研究,原则同意所请,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同意将该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调整为:改造重庆工程职业学院提泵站和海会苑小区泵站共2座;改造重庆工程职业学院污水提排泵站出口压力管道约2.40km,管径为DN300。改造修复滨州西路、圣泉南路、滨洲东路、白杨路、荷花路、浒溪北路、浒溪南路、圣泉路、春晖路、清栖路、滨雅路、南北大道、团结北路一期、中渡路、育才南路、学堂南路、学堂路、西江大道以及科教北路等28条市政道路污水管道,其中开挖修复管道约2.23km,非开挖整体修复管道约3.45km,非开挖局部修复约262环,功能性缺陷修复总长约5.30km

二、同意该项目按照区政府工作抄告202151要求,实施代建,代建单位为重庆市江津区振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三、该文件与原批复文件津发改审〔2023379配套使用,未尽事宜以原批复文件为准。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112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文章到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