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当前位置: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许可>行政许可办理结果

[ 索引号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442 [ 发文字号 ] 津发改审〔2025〕295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5-11-11 [ 发布日期 ] 2025-11-27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柏林镇大碑湖水库饮用水源综合整治工程可研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11-27 14:27:19

重庆市江津区柏林镇人民政府

镇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柏林镇大碑湖水库饮用水源综合整治工程可研的函》(柏林府函2025110)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区财政局、水利局《关于下达江津区2025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津水利发2025148)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用水条件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511-500116-04-05-306786

三、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柏林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柏林镇东胜村

五、建设规模、标准及主要建设内容

改建步道68.11m,设计路面宽度2.0m,两侧设置青石路沿石,沿线新建C20砼挡墙43m新建截洪沟2段,全长200.31m,其中GA段截洪沟123.77mGB段截洪沟76.54m新建挡墙2段,全长83.22m,其中QA段挡墙60.19mQB段挡墙23.03m,均采用C25埋石砼浇筑维修DN160PE排水管(100 1.6MPa)共50m,管道沿线均采用C20砼进行包管,包管尺寸为40cm*40cm水库库周新建围网1500m,围网安装高程不得低于校核洪水位,结合山形合理安装围网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90.8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9.0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52万元,基本预备费4.33万元。资金来源为2026年度第一批水库移民后付资金

七、建设工期:6个月

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次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111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文章到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