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439 | [ 发文字号 ] | 津发改核〔2025〕21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5-11-20 | [ 发布日期 ] | 2025-11-27 |
发布日期: 2025-11-27 14:17:20
重庆能投江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申请办理江津龙华300MW“农光互补”光伏项目临时接入线路工程核准的请示》(江清能源文〔2025〕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江津龙华300MW“农光互补”光伏项目临时接入线路工程(2507-500116-04-01-718455)。
项目单位为重庆能投江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重庆市江津区龙华镇梁家村。
三、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选址于龙华镇梁家村,为临时接入线路,线路长度约1.08km。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为60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85万元(包含重要材料及设备费22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7万元,基本预备费30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
五、项目前置要件为江津区规资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116202500041号)。
六、招标核准见附表。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你司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20日
附件
江津龙华300MW“农光互补”光伏项目临时接入线路工程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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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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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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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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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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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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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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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及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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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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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2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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