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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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421 [ 发文字号 ] 津发改审〔2025〕285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5-11-03 [ 发布日期 ] 2025-11-07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石蟆镇东溪村灌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研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11-07 09:39:02

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人民政府

镇报来《关于申请审批石蟆镇东溪村灌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研的函》(石蟆府函2025125)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区水利局《关于同意调整石蟆镇东溪村灌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津水利函2025163)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进一步改善当地生产生活条件助力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2510-500116-04-01-974165

三、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东溪村、转龙村

五、建设规模、标准及主要建设内容

解决石蟆镇东溪村183.88亩荔枝基地灌溉用水问题及转龙村830名居民的饮水问题,建设内容包含人饮及灌溉两个部分,其中:

(一)人饮部分:更换DN200PE1001.6MPa管道157mDN63PE1001.6MPa管道1050mDN32PE1001.6MPa管道650m

(二)灌溉部分:安装潜水泵及其配套设施1套,安装灌溉首部系统1套及其控制设备,安装灌溉主、支灌PE100级管材3537m(其中DN160PE951mDN110PE668mDN90PE860mDN63PE199mDN50PE705mDN32PE154m),安装灌溉毛管21216m,微喷喷头5901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74.1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2.9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63万元,基本预备费3.53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补助资金及项目单位统筹解决

七、建设工期:2个月

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次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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