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420 | [ 发文字号 ] | 津发改审〔2025〕284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5-10-31 | [ 发布日期 ] | 2025-11-06 |
发布日期: 2025-11-06 15:12:28
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调整德感街道临峰、长冲社区及前进厂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及增加建设管理代理制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经我委(津发改审〔2025〕101号)文批复可研,现因项目实施需要,需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及增加建设管理代理制。经研究,原则同意所请,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同意将该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调整为:项目选址于德感街道长冲社区、临峰社区、重潍社区。临峰、长冲片区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改造约8955平方米,人行道路改造面积约5504平方米,照明路灯约296套,消防管网约470米,排水管网约2588米,文体设施改造约3952平方米,绿化改造约86平方米及其他零星改造工程。前进厂片区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改造约7478平方米,照明路灯约355套,消防管网约3680米,排水管网约2470米,绿化改造约383平方米,社区文化工程8处,室外工程约21166平方米,景观工程约8900平方米,新增公厕及功能用房维修改造1处及其他零星改造工程。
二、同意该项目实行建设管理代理制,其代理单位为重庆市江津区振信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三、该文件与原批复文件津发改审〔2025〕101号配套使用,未尽事宜以原批复文件为准。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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