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419 | [ 发文字号 ] | 津发改审〔2025〕283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5-10-22 | [ 发布日期 ] | 2025-11-06 |
发布日期: 2025-11-06 15:11:01
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调整小洪海水库清淤工程项目可研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经我委(津发改审〔2025〕232号)文批复可研,现因项目实施需要,需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经研究,原则同意所请,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同意将该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调整为:1.库内清淤约16500m³;2.规整、混凝土硬化右岸坝端平台及下游上坝交通道路,并对其内侧边坡护坡;3.右岸坝前库内10m进行护坡。改造放空管,更换为DN700放空钢管,长度约6m,坝后管末设防水电机电动蝶阀运行阀,坝内管前设铸铁平板检修闸门;4.新增取水管,采用DN700钢管,长度约55m左右,中间设置检修阀、排气阀;5.库内管前设弯头喇叭口及拦污罩;6.右坝肩进行帷幕灌浆防渗处理,布置帷幕灌浆孔10个,总进尺133m。
二、同意将该项目总投资调整为443.02万元。
三、该文件与原批复文件津发改审〔2025〕232号配套使用,未尽事宜以原批复文件为准。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0月22日
分享文章到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