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411 | [ 发文字号 ] | 津发改审〔2025〕275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5-10-17 | [ 发布日期 ] | 2025-11-06 |
发布日期: 2025-11-06 14:12:44
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调整江津区四屏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经我委津发改审〔2025〕148号文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因项目实施需要,需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经研究,原则同意所请,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同意将该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调整为:本项目包含对江津区四屏镇45公顷集体土地进行征收、15公顷国有土地进行整治提升,拆除改造范围内部分房屋,对旺龙村、四面村、四面场社区、银岩村居民进行补偿安置,实施场地平整工程675亩、整治提升工程225亩;实施城中村改造配套工程,包含新建配套道路文旅中路长780米、康养中路470米、医院连接道长110米,强弱电管道8.7公里,消防管道1.3公里,照明安防设施约540套等基础设施;改造社区综合服务中心534平方米、新建便民公共服务设施4处、新建停车场充电桩工程7个等。
二、同意将该项目总投资调整为40403.5万元。
三、该文件与原批复文件津发改审〔2025〕148号配套使用,未尽事宜以原批复文件为准。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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