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399 | [ 发文字号 ] | 津发改审〔2025〕273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10-17 | [ 发布日期 ] | 2025-10-17 |
发布日期: 2025-10-17 11:06:54
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江津区綦江流域大四面山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四管函〔2025〕102号)收悉。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项目区域生态环境,提升居民生产生活体验,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504-500116-04-01-963042。
三、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管理委员会。
四、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镇、四屏镇。
五、建设规模、标准及主要建设内容:治理河道长度约18.6千米,其中包含改造污水管网约6千米,生态护岸护坡约24千米,生态步道约4.3千米,河湖生态缓冲带(隔离带)约2500平方米。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约8012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及项目单位自筹。
七、请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前期论证,严格落实相关规范要求,尽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程序报送审批。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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