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397 | [ 发文字号 ] | 津发改审〔2025〕270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10-10 | [ 发布日期 ] | 2025-10-17 |
发布日期: 2025-10-17 10:58:01
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关于变更江津区白沙片区槽坊社区、公园路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内容的函》(白沙府函〔2025〕21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经我委(津发改审〔2025〕103号)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因项目规划调整,你单位申请需调整项目建设内容。经研究,原则同意所请,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同意将该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调整为:对49处老旧小区的配套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包含改造路面约42573㎡、室外梯步873㎡、适老化坡道60㎡,梯步栏杆及扶手1086m;人行旧巷改造2452㎡、人行道改造16096㎡;新增机动车停车位43个、非动车停车位204个,含电瓶车充电桩41个;边坡治理539㎡;建筑室外排水沟1911m、消防设施改造651套;绿化改造面积约12182㎡,新增休闲设施102套、新增健身设施52套、新增乒乓球台2套、新增儿童友好空间291㎡、更换场地铺装约2610㎡、新增墙体改造约138㎡、乔木修剪治理约3737㎡、人行道栏杆改造约475m;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改造32处;新增分体式太阳能泛光灯22盏、寄墙式太阳能路灯87盏、太阳能庭院灯79盏,更换现状损坏灯具76盏等。
二、该文件与原批复文件(津发改审〔2025〕103号)配套使用,未尽事宜以原批复文件为准。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0月10日
分享文章到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