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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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387 [ 发文字号 ] 津发改审〔2025〕266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5-09-26 [ 发布日期 ] 2025-09-29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津区2026年胡家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可研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09-29 16:26:39

重庆市江津区杜市镇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审批江津区2026年胡家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可研的函》杜市府函202589)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区水利局意见,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加快推进项目区域水土流失治理,切实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509-500116-04-01-658149

三、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杜市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江津区杜市镇胡家村、梅湾村、湘萍村

五、建设规模、标准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区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000h,治理措施包括石坎坡改梯34.98h(改梯后种植经果林),经果林12.21h,坡面径流调控12.14h,坡园地治理75.28h,植物过滤带0.86h,保土耕作1500h,封禁治理2364.53h封禁治理2364.53h,及配套径流调控措施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2048.2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740.2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92.03万元,基本预备费115.94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

七、建设工期:9个月

八、招标核准详见附表

九、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次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附件: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926日         

附件

江津区2026年胡家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







重要材料及设备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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