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377 | [ 发文字号 ] | 津发改审〔2025〕259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9-09 | [ 发布日期 ] | 2025-09-22 |
发布日期: 2025-09-22 10:15:53
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实验小学校:
你校《关于申请审批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实验小学教学楼厕所维修及围墙加高工程可研的函》(珞实小函〔2025〕4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为切实完善校园基础设施,改善师生生活条件,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506-500116-04-01-797378。
三、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实验小学校。
四、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翰林街2号。
维修现有教学楼厕所32间,并对原有约500米围墙加高约50厘米。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4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0万元,基本预备费7万元。资金来源为区级预算资金。
七、建设工期:2个月。
八、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次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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