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368 | [ 发文字号 ] | 津发改核〔2025〕15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5-09-09 | [ 发布日期 ] | 2025-09-22 |
发布日期: 2025-09-22 09:44:23
重庆渝赤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渝赤叙高速建设项目110kV孔贾线迁改工程核准的请示》(渝赤叙文〔2025〕9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渝赤叙高速建设项目110kV孔贾线迁改工程(2503-500116-04-02-566109)。
项目单位为重庆渝赤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重庆市江津区贾嗣镇。
三、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改造从原57#门杆小号侧6m处开始,新立G1耐张塔,左转转向东走线,跨越在建渝赤叙高速公路后,在原60#门杆大号侧6m处新立G3转角塔,最终接回原线路。新建线路长度0.68km,按单回路架设。新建杆塔3基。导线采用JL/G1A-300/25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双48芯OPGW-13-90-2型复合光缆。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为519.0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07.3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01.57万元,基本预备费10.18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
五、项目前置要件为江津区规资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116202500023号)。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你司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八、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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