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344 | [ 发文字号 ] | 津发改审〔2025〕244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8-13 | [ 发布日期 ] | 2025-08-28 |
发布日期: 2025-08-28 10:13:17
重庆市江津区龙华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审批2025年江津区龙华镇高环路加宽改造工程可研的函》(龙华府函〔2025〕72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为助推乡村振兴,切实解决龙华镇群众出行难和致富问题。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508-500116-04-01-876865。
四、项目建设地点:江津区龙华镇龙华寺村。
该项目起于龙华寺村高石砍,止于龙华寺村环山寺,全长 3.4 公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将原 4.5米宽的路基路面拓宽 2 米,加宽后路基路面宽度达到 6.5 米。路面结构采用 20 厘米厚 C15 水泥混凝土基层(填方段)或 5 厘米厚碎石调平层(挖方段)+20 厘米厚C25 水泥混凝土面层,同步完善混凝土边沟、安防设施等。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26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40.6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4.6万元,基本预备费12.76万元。资金来源为区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
七、建设工期:4个月。
八、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次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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