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324 | [ 发文字号 ] | 津发改审〔2025〕238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8-08 | [ 发布日期 ] | 2025-08-12 |
发布日期: 2025-08-12 11:07:41
重庆市江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你局报来《关于申请变更江津精神康复荣军优抚医院项目名称的函》(津退役军人局函〔2025〕2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经(津发改审〔2025〕175号)批复项目建议书,现因项目推进需要,你单位申请变更项目名称。经研究,原则同意所请,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同意将项目名称由江津精神康复荣军优抚医院变更为重庆江津精神康复荣军优抚医院项目。
二、该文件与原批复文件(津发改审〔2025〕175号)配套使用,未尽事宜以原批复文件为准。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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