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当前位置: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许可>行政许可办理结果

[ 索引号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267 [ 发文字号 ] 津发改审〔2025〕202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5-06-24 [ 发布日期 ] 2025-07-07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5年江津区先锋镇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可研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07-07 14:15:17

庆市江津区先锋镇人民政府

你镇来《关于申请审批2025年江津区先锋镇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可研的函》(先锋府函〔202597)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结合区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的通知江津府办202524)。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2025年江津区先锋镇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项目2506-500116-04-01-672528

二、项目法人及工期

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人民政府

建设工期:4个月。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目涉及2个行政村,起于何家岗,止于回龙湾,共0.7公里。建设标准为路基宽度4.5米,5厘米厚碎石调平层,20厘米厚C30水泥混凝土面层,每公里设置错车道不少于3个,设置深度40厘米、宽度40厘米的混凝土边沟,最大纵坡不得超过12%。按规范设置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20.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8.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97万元,基本预备费5.73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

五、其他事项

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文章到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