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265 | [ 发文字号 ] | 津发改审〔2025〕200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6-23 | [ 发布日期 ] | 2025-07-07 |
发布日期: 2025-07-07 11:32:34
重庆市江津区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你们报来《关于变更江津区滨江新城东片区基础设施综合提升工程业主的请示》(津致远文〔2025〕3号)以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经我委津发改审〔2022〕128号批复立项,现因项目实施需要,你们申请变更项目业主。根据区政府公文办件〔2025〕3398号批示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所请,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同意将该项目业主由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重庆市江津区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该文件与原批复文件津发改审〔2022〕128号配套使用,未尽事宜以原批复文件为准。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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