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262 | [ 发文字号 ] | 津发改审〔2025〕197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6-19 | [ 发布日期 ] | 2025-07-07 |
发布日期: 2025-07-07 11:27:01
你校报来《关于申请审批重庆市江津李市中学校教学综合楼、学生宿舍楼及操场排危工程可研的函》(李中文〔2025〕16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重庆市江津李市中学校教学综合楼、学生宿舍楼及操场排危工程;
项目代码:2412-500116-04-01-187705。
二、项目法人及工期
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李市中学校;
建设工期:3个月。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维修教学综合楼行健楼玻璃窗户1300平方米;维修学生宿舍楼寝室(包含厕所阳台墙面贴砖,地面贴砖,厕所翻修,按照排污管道,修洗衣池,上厕所门、阳台门等);维修后操场1200平方米。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5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6.3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7.42万元,基本预备费12.19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补助资金。
五、其他事项
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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