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261 | [ 发文字号 ] | 津发改审〔2025〕196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5-06-19 | [ 发布日期 ] | 2025-07-07 |
发布日期: 2025-07-07 11:24:21
你镇报来《关于申请审批2025年支坪镇仁龙村真水路加宽改造建设项目可研的函》(支坪府函〔2025〕68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结合区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的通知》(江津府办〔2025〕24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2025年支坪镇仁龙村真水路加宽改造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506-500116-04-01-435510。
二、项目法人及工期
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支坪镇人民政府;
建设工期:3个月。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起于床垫厂G348国道口,经槽房、仁龙村便民服务中心,止于桂花坪,全长约0.65公里。原路基宽4.5米路面宽3.5米,加宽到路基宽6.5米路面宽5.5米。路面结构层采用20厘米厚C15水泥混凝土底基层(填方段)或5厘米厚碎石调平层(挖方段)+20厘米厚C25水泥混凝土基层,沥青混凝土面层厚度不少于5厘,同步完善混凝土边沟、安防设施。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8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8.3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5万元,基本预备费4.19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
五、其他事项
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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