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258 | [ 发文字号 ] | 津发改审〔2025〕192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5-06-17 | [ 发布日期 ] | 2025-07-07 |
发布日期: 2025-07-07 11:18:54
你街报来《关于申请审批2025年德感街道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可研的函》(德感办函〔2025〕98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结合区住建委、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城市危旧房改造目标任务分解及补助资金方案分配的通知》(津住建发〔2025〕43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2025年德感街道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506-500116-04-05-346715。
二、项目法人及工期
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办事处;
建设工期:5个月。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涉及3个小区、13栋楼、居民约288户,改造总建筑面积约48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立柱约800m,结构露筋、锈蚀处理约1410m,预制板加固处理约1100㎡,屋面防水2045㎡,栏杆更换690m及部分零星排危工程。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1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5万元,预备费1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
五、其他事项
(一)结合区政府办公室(〔2021〕51号)工作抄告精神,该项目实行建设管理代理制,其代理单位为重庆市江津区振兴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本项目属一万平米以下的房屋建筑,且建设内容简单、投资规模较小,按照江津府办发(2021〕48号简化审批手续的规定,本项目不再单独审批投资概算。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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