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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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258 [ 发文字号 ] 津发改审〔2025〕192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5-06-17 [ 发布日期 ] 2025-07-07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5年德感街道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可研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07-07 11:18:54

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办事处:

你街来《关于申请审批2025年德感街道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可研的函》(德感办函〔202598)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结合区住建委、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城市危旧房改造目标任务分解及补助资金方案分配的通知津住建发202543),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称:2025年德感街道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

项目2506-500116-04-05-346715

二、项目法人及工期

项目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办事处

建设工期:5个月。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涉及3个小区、13栋楼、居民约288户,改造总建筑面积约48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立柱约800m,结构露筋、锈蚀处理约1410m,预制板加固处理约1100㎡,屋面防水2045㎡,栏杆更换690m及部分零星排危工程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1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5万元,预备费1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

五、其他事项

(一)结合区政府办公室(〔202151号)工作抄告精神,该项目实行建设管理代理制,其代理单位为重庆市江津区振兴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本项目属一万平米以下的房屋建筑,且建设内容简单、投资规模较小,按照江津府办发(202148号简化审批手续的规定,本项目不再单独审批投资概算。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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