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256 | [ 发文字号 ] | 津发改审〔2025〕190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5-06-17 | [ 发布日期 ] | 2025-07-07 |
发布日期: 2025-07-07 11:14:55
你站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江津区洪水预报会商室排危改造项目可研的函》(津水文函〔2025〕3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区领导对区水利局《关于建设洪水预报中心的请示》(津水利文〔2024〕192号)签批意见,结合区财政局《关于下达洪水预报中心建设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津财农〔2025〕19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江津区洪水预报会商室排危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506-500116-04-05-861135。
二、项目法人及工期
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水文水资源管理站(重庆市江津区水环境检测中心);
建设工期:3个月。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选址于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体育路1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洪水预报会商室、防汛物资仓库改造、屋面漏水排危整治等。其中,区水利局六楼洪水预报会商室改造面积520平方米;防汛物资仓库改造面积608平方米;屋面漏水排危面积2450平方米。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2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0.6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2万元,预备费3.13万元。资金来源为区水利救灾资金。
五、其他事项
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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