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253 | [ 发文字号 ] | 津发改审〔2025〕187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5-06-13 | [ 发布日期 ] | 2025-07-07 |
发布日期: 2025-07-07 11:09:55
你园报来《关于申请审批重庆市江津区白沙幼儿园食堂维修改造工程可研的函》(白幼文〔2025〕14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重庆市江津区白沙幼儿园食堂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2412-500116-04-01-769721。
二、项目法人及工期
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白沙幼儿园;
建设工期:2个月。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选址于白沙镇麻柳湾居安宁街8号,维修改造食堂约200㎡,增设抽油排烟系统和防蚊蝇设备,更换室内外套装门和灶具,拆墙搓沙抹灰贴砖上漆,添置厨具、餐桌椅和空调,敷设水电管线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7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万元,预备费3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补助资金及项目单位自筹。
五、其他事项
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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