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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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238 [ 发文字号 ] 津发改审〔2025〕185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5-06-12 [ 发布日期 ] 2025-06-13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四屏镇2025年农村公路(石院路)建设项目可研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06-13 14:46:36

重庆市江津区四屏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审批四屏镇2025年农村公路(石院路)建设项目可研的函》(四屏府函〔202552)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结合区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的通知江津府办202524),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称:四屏镇2025年农村公路(石院路)建设项目

项目2505-500116-04-01-741757

二、项目法人及工期

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四屏镇人民政府

建设工期:6个月。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选址于江津区四屏镇青堰村,全长2公里,起于石院子,止于水浒寺。建成后,路基宽度4.5米,5厘米厚碎石调平层,20厘米厚C30水泥混凝土面层,每公里设置错车道不少于3个,设置混凝土边沟,最大纵坡不得超过12%。按规范设置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37.7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8.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5万元,预备费11.32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补助资金及项目单位自筹

五、其他事项

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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