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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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237 [ 发文字号 ] 津发改审〔2025〕184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5-06-11 [ 发布日期 ] 2025-06-13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津区杜市镇龙凤路白改黑工程可研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06-13 14:43:34

重庆市江津区杜市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审批江津区杜市镇龙凤路白改黑工程可研的函》(杜市府函〔202554)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结合区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的通知江津府办202524),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称:江津区杜市镇龙凤路白改黑工程

项目2506-500116-04-01-720442

二、项目法人及工期

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杜市镇人民政

建设工期:4个月。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选址于江津区杜市镇龙凤村,总里程为6.6公里,路基宽度为6.5米,起于龙凤街,止于S550省道青山桥。建成后路面宽5.5米,采用AC-13C沥青混凝土面层,厚度为5厘米;路肩左右侧宽度为50厘米,采用C30水泥混凝土面层,厚度为5厘米,并同步完善交通安全设施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317.1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0.5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41万元,预备费9.24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补助资金及项目单位自筹

五、其他事项

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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