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234 | [ 发文字号 ] | 津发改审〔2025〕181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6-10 | [ 发布日期 ] | 2025-06-13 |
发布日期: 2025-06-13 14:37:07
你校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先锋小学校阶梯教室改造工程可研的函》(先小函〔2025〕2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结合江津区教育委员会、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场地维修改造及设备采购项目计划的通知》(津教发〔2025〕55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重庆市江津区先锋小学校阶梯教室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2412-500116-04-01-143485。
二、项目法人及工期
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先锋小学校;
建设工期:4个月。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对约700平方米阶梯教室进行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墙体及屋顶进行除噪音改造装修、灯光系统、音控系统、空调制冷系统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7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万元,预备费3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补助资金。
五、其他事项
本项目属一万平米以下的房屋建筑,且建设内容简单、投资规模较小,按照江津府办发(2021〕48号简化审批手续的规定,本项目不再单独审批投资概算。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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