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229 | [ 发文字号 ] | 津发改审〔2025〕176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5-28 | [ 发布日期 ] | 2025-06-13 |
发布日期: 2025-06-13 14:24:28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森林防火巡护步道建设项目可研的函》(云林场函〔2025〕2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区林业局、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森林植被恢复费建设项目和资金计划的通知》(津林发〔2024〕93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森林防火巡护步道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505-500116-04-01-234559。
二、项目法人及工期
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云雾坪林场;
建设工期:3个月。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在德感管护站桃花山庄林区内修建巡护步道约2.1公里,路面宽1.5米,其中泥结石路约1.05公里,人行梯步约1.06公里。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8万元,预备费2.32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植被恢复费。
五、其他事项
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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